一、能源生产能力稳步提升,供应保障基础不断夯实煤炭优质产能持续释放,托底保障作用不断增强。1949年原煤产量仅为0.3亿吨,2023年达到47.1亿吨,比1949年增长146.2倍,年均增长7.0%,原煤自给率达90%以上,煤炭基础和兜底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。截至2023年底,建成年产千万吨级煤矿[2]81处、核定产能13.3亿吨/年,安全高效煤矿建设模式全面铺开。我国持续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,为煤炭资源接续和产业优化布局提供保障。截至2022年底,煤炭储量达2070亿吨[3]。
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》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》(矿安〔2023〕61号)同时废止。
近日,国新办举行的“推动高质量发展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透露,过去十年来,煤炭行业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,持续推进数字化、智能化煤矿建设,合理增加先进产能,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煤炭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,为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提供了坚实基础。